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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红十字会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行署办 作者:行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传播人道主义活动,对全盟各旗县市红十字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协助政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最易受伤人群进行救助,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急救互救常识。依照有关法律和上级要求参与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和对内外查人转信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调查了解灾情,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完成盟委、行署和自治区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红十字会共有编制9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事业编制4名。下设兴安盟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培训中心,核定编制2名。在职人员7人,空编制2名。盟红十字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下设1个培训中心。行政人员退休2人,调离至其他单位1人;新调入1人,新考入1人。

  (1)办公室: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文秘、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材料起草、调查研究、收发、打字、总务后勤、宣传、外事活动等工作。

  (2)赈济部:负责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管理、考核、会员发展登记发证和会费收缴;负责备灾救灾工作。

  (3)宣传与筹资部:负责红十字会宣传和志愿者招募,募集善款。

  (4)下设备灾救灾培训中心:负责红十字会在无灾害时的备灾救灾工作,对成立的应急救援队进行相关救灾培训。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预、决算差异总体对比情况

  2016年预、决算收入总体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类款项

预算收入数

决算收入数

差额

增减变动原因

行政运行

80.81

93.41

12.6

2016年7月份工资改革,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带薪休假。公务改革补交通补贴。

机关服务

6.8

4.27

2.56

2016年7月份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追加储备人员工资及奖金。7月份调出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10

22.5

12.5

经费追加、应急培训

行政单位离退休

15.69

20.68

4.99

2016年退休人员追加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

7.3

6.81

0.49

调出1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收入净增长的主要因素为:一是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等;二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在职人员工资增长,相应调增住房公积金;三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

  收入净减少的主要因素为:7月份调出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减少。

  2、支出预、决算差异总体对比情况

  2016年预、决算支出总体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类款项

预算支出数

决算支出数

差额

增减变动原因

行政运行

80.81

93.66

12.85

2016年7月份工资改革,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带薪休假。公务改革补交通补贴。

机关服务

6.8

4.27

2.53

2016年7月份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追加储备人员工资及奖金。7月份调出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10

27.22

17.22

经费追加

行政单位离退休

15.69

20.68

4.99

2016年退休人员追加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

7.3

6.81

0.49

调出1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

  支出净增长的主要因素为:一是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带薪休假,公务改革交通补贴。;(2)调整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追加储备人员工资及奖金。7月份调出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相应调增住房公积金。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58.22万元,支出总计158.2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7.87万元,增长12.7%;支出增加17.87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等;二是2016年我部门增加了“光明行”为全盟各旗县市贫困家庭白内障老人做复明手术活动和到全盟各旗县市进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活动的项目经费。三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5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2万元,占82.2%;项目支出27.22万元,占17.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22万元,支出总计158.2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58.22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158.2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带薪休假等;二是2016年我部门增加了“光明行”为全盟各旗县市贫困家庭白内障老人做复明手术活动和到全盟各旗县市进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活动的项目经费。三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2万元,占82.2%;项目支出27.22万元,占17.8%。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增加99.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带薪休假、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生活补贴增长,工资增长导致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加等。

  公用经费2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2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我部门增加了“光明行”为全盟各旗县市贫困家庭白内障老人做复明手术活动和到全盟各旗县市进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活动的项目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5万元,完成预算的2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2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320.5%。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到各个旗县市免费做白内障手术,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等燃油费的产生;二是到各旗县市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和志愿者伙食;三是单位车辆老旧,维修及燃料费用支出较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占86.9%;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本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本部门2016年无新购置车辆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3万元,用于用于单位日常因公出行所需燃料费、维修费等。车均运维费9.4万元,较上年增加9.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到各个旗县市免费做白内障手术,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等燃油费的产生费用;二是单位车辆老旧,维修及燃料费用支出较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41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129人次。主要用于到各旗县市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和志愿者伙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制度减少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3万元,比2015年增加26.03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我部门增加了“光明行”为全盟各旗县市贫困家庭白内障老人做复明手术活动和到全盟各旗县市进行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活动的项目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到位。三是无灾害时的备灾救灾工作,对成立的应急救援队进行相关救灾培训。四是综合性会议组织、印刷宣传材料、外事活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7万元,比2015年增加49.27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年无新购置车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6年无新购置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财政局成立了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单位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全范围,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将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嵌入内部控制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盖,预算与收支业务科学合理管理。我盟2017年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正在开始进行。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树新    联系电话:0482-8266314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红十字会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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